近日,中共中央下發《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》。文件提出:
1、積極發展非化石能源。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,大力發展風能、太陽能、生物質能、海洋能、地熱能等,不斷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。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,優先推動風能、太陽能就地就近開發利用。構建以新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,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。
2、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。全面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,加快培育發展配售電環節獨立市場主體,完善中長期市場、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,擴大市場化交易規模。推進電網體制改革,明確以消納可再生能源為主的增量配電網、微電網和分布式電源的市場主體地位。加快形成以儲能和調峰能力為基礎支撐的新增電力裝機發展機制。完善電力等能源品種價格市場化形成機制。從有利于節能的角度深化電價改革,理順輸配電價結構,全面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。
3、大力發展節能低碳建筑。大力推進城鎮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,提升建筑節能低碳水平。逐步開展建筑能耗限額管理,推行建筑能效測評標識,開展建筑領域低碳發展績效評估。全面推廣綠色低碳建材,推動建筑材料循環利用。發展綠色農房。
4、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。開展建筑屋頂光伏行動,大幅提高建筑采暖、生活熱水、炊事等電氣化普及率。
原文如下: